朱鹏景 姬鸿雁 刘洁琳 谭炜杰 日前,珠海市斗门区人民**公开宣判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阿德、阿莲及二人的女儿小雅(上述均为化名)因将小雅的丈夫小北(化名)打成轻伤,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斗门**,岳母一家三口均因此获刑。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判决书中罕见地出现了温情的劝告文字。
为索回礼金 丈夫登门找妻子
去年年初,通过双方父母的介绍,90年出生的四川妹子小雅结识了比她大四岁的老乡小北。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今年2月,小雅与小北在老家登记结婚。根据风俗,小雅父母接受了对方价值不菲的礼金。刚开始认识时,小北的性格和脾气都很好,但婚后不到三个月,小雅慢慢发现小北花*大手大脚,而且从来不跟小雅商量,二人因为*财问题多次吵架。今年4月初,与小北吵架后,小雅搬到娘家与其父母一起居住。
4月25日,小北又到小雅单位门口找她商谈,话语不合双方再起争执。小北一气之下,让小雅将礼金等所有给她的东西还给他,并要与小雅分手。小雅并不理会小北,称要谈就到她父母家里谈。当天晚上,因为小北的语气不善,小雅的父母怒*中烧,便与小北争吵了起来。争吵中,小北将小雅母亲阿莲推倒在地受伤,随后双方动手互殴。小雅母亲冲到厨房拿着菜刀、小雅父亲阿德顺手拿起一根铁棍、小雅持汤勺将小北殴打成轻伤。
晚上八点多,公安民警到了案发现场,发现小北双手及头部有流血情况,便通过120救护车将小北送到医院救*。之后民警将**故意伤害的小雅三人传唤到派出所,次日,被告人阿莲被刑事拘留,被告人阿德与小雅被取保候审。在案件审理期间,三名被告人支付被害人小北部分医疗费用5000元。
家庭矛盾引发犯罪
2014年8月22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德、阿莲与小雅犯故意伤害罪,斗门**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其案件性质较为特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多次组织与双方进行协商,希望平息双方的矛盾,在多次面对面和背对背的协商下,双方*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由三名被告人支付赔偿款共计6万元给小北,小北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后,出具书面的谅解书,请求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判处阿莲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阿德及小雅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判决书温情劝告
一场普通的家庭纠纷却让一家三口面临刑罚,让人唏嘘。主办法官从自身感悟出发,出乎意料的在严肃的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温情的劝诫,“夫妻感情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营造,……夫妻之间有时不能事事讲理,也不能事事都要辨清孰是孰非,争个你输我赢,也许一方赢了理,但夫妻之间的感情会在一次次的输赢中越来越远。”这样温情的劝诫常常会出现在民事判决书中,然而在刑事判决书中却尚属罕见。被告人阿莲的辩护律师告诉:“这是我**次在刑事判决书中看到这样人性化的内容,我认为这样的判决很好,让人除了看到了法律的冰冷,还看到了法律的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