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首例“黑客”案宣判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昨日,惠城区**审理惠州*起“黑客”案件。年仅20岁的案犯被认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两千元。

来自江西赣州的案犯袁国赟,听完判决后,表示服判不上诉,并说很后悔。“认真做工,就不会进看守所了!”袁国赟说,从高一开始,他沉溺于网络游戏,每天要玩五六个小时。后来,游戏账号被盗取,他就在网络上搜索,加入“盗号”QQ群,知道了盗窃游戏账号,买卖装备等**方式。“当时不知道这是违法!”在QQ群里,袁国赟找到相关人员,支付一千元学费,购买盗号软件、通过网络远程学习如何盗号。

从去年的4月份开始,袁国赟多次对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游戏平台进行扫号撞库(就是一个个账户登录),非法侵入他人的游戏账号,窃取其中的游戏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又通过交易平台卖出。“获利一万多元!”袁国赟说。今年3月4日,警方在惠城区将袁抓获。

昨日上午,惠城区**在惠州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认定袁国赟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应该好好做工,工厂比看守所自由多了!”袁国赟的父母在惠州开加工厂。他曾是一名留守儿童,在家乡上到高二时辍学,到惠州跟随父母,上了职业技术中专学校,中专学的是模具专业。毕业后,和同学们一起到东莞一间公司做工。“工资还不错,一个月有三四千!”辞职后,袁国赟找不到合适工作,回到惠州,在父母的加工厂帮忙。其实每天大部分时间是在玩游戏。

庭审结束后,袁国赟说,如果能再选择,他会在工厂认真做模具。

标签: 惠州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