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非保险子公司 五类行为受监管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见习记者李驰报道 险企非保险子公司将纳入***监管范围。***上周末公布了《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其将采取间接监管模式,全面监测险企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风险。

近年来,险企非保险子公司如雨后春笋,分布的行业日益广泛,内部交易频繁。“一旦出现经营危机,将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表示。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对其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不属于保险类企业的境内外公司。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四类公司:一是银行、证券和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二是承担保险公司部分职能的共享服务类公司;三是投资保险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的关联产业公司;四是其他无业务相关性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还要求险企完善自身和非保险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体系。***明确表示,险企投资设立非保险子公司、对非保险子公司的管控、自身与非保险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向非保险子公司的外包、与非保险子公司的防*墙建设等五个方面将成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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