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入职两天打斗被辞退 当晚回公司盗窃获刑

2014-10-21来源 : 互联网

广州10月14日电 男人卢某入职东莞某电子公司,上班仅两天因为打群架被辞退,辞退当晚就伙同他人潜入公司盗窃货色近2万元。记者14日从东莞市第二**获悉,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惩罚金2000元。

本年3月11日,21岁的湖北青年卢某入职东莞市大岭山镇镇湖畔工业区一家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仅过两天,同月13日,卢某与工友申某、郝某等三人就被公司辞退了。卢某说,他们是因为跟别人打群架被公司发现而遭解雇。但公司千万想不到的是,当晚公司就蒙受了失贼之灾。

据卢某过后回忆称,就在被辞退的当天上午10时许,两名社会青年男人约卢某等三人一路进该公司盗窃。刚赋闲的卢某等三人就**了。当晚21时许,卢某等五人潜入电子公司,合股将被害单元姑苏某科技公司姑且存放在电子公司的三箱金立V185型号手机触摸屏盗走,此中卢某负责看风。到手后,卢某等五人敏捷逃离。

案发后,被害单元从电子公司监控录像中发现卢某等三人有重高文案嫌疑,遂报案。4月8日,卢某在深圳市坂田街道一家旅店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审理认为,卢某行为已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按照现行刑律例定,本案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卢某盗窃数额较大,应在以上法定刑内量刑。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过,认罪立场较好,依法可从轻惩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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