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撞死 精神病儿单独获赔3 .7万

2014-10-23来源 : 互联网

●樟木头

韩成良曾维亮钟紫薇司机雷某驾驶货车在樟木头撞死一对老年夫妇,死者膝下有一名42岁患精神病的儿子,起诉司机索赔未来29年共计19万元的抚养生活费。*终**依法支持了其中的3.7万元。

庭审时保险公司认为,事故中两死者都70岁了,没有收入来源,因此其儿子诉请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应支持。市第三**法官则认为,死者这名儿子有精神疾病,此前一直由老年夫妇抚养照顾,“不能因为父母年龄增大,有无收入来源来抹去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因此两位老人去世后,其精神病儿子诉请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支持”,法官称,生活费计算年限应参照“死亡赔偿金”同样标准来算。因两老人死亡时年纪分别为74岁和76岁,上述标准应计算为6年和4年,共计判赔上述生活费3.7万元。另外,**还依法判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各子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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