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张鹏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和“排放污染物(水、大气、噪音)许可证核发”等2项,本月起可直接到各中心镇以及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审批了。市环保局称此举旨在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镇以及园区的招商引资。
据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放的两项审批权项是根据市**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规定要求来落实的。主要是下放到中心镇人民**、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中心镇、园区)。市环保局将和有关镇和园区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权范围和责任等内容。此次下放的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排放污染物(水、大气、噪音)许可证核发等2项。
该负责表示,为了**审批权限顺利下放,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例如,明确了市环保局的指导以及监督的义务,对镇里和园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同时,镇和园区则要尽快建立审批工作制度,抓紧时间调派工作人员,充实岗位,**审批的完成效率以及质量。
为了**权限下放后审批工作的准确性,环保局制定了详细的审核标准,各个分局的工作人员只要按照这个标准一条一条地与项目情况进行核对就可以了,方便快捷。审批材料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市环保局统一建立档案,**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按照东莞目前的产业机构,制造业企业集中在镇区,随着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入,各个镇和园区都要面临新一轮对***企业的招商引资。按照之前的一些政策法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审批、验收以及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需要较长时间,这对镇和园区的招商引资形成了阻碍,甚至会影响项目的落户。因此,东莞市**决定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排放污染物(水、大气、噪音)许可证核发事项两项审批下放到13个中心镇和产业园区,这样讲极大的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