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路牌上可能有广告

2014-11-12来源 : 互联网

昨日,江门市民政局就新修订的《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全社会进行意见征集。新修订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次明确提出可通过设置广告路牌的形式解决部分地名标志设置经费紧缺的问题。

路牌上加广告解决经费需求

江门市现行的《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3日由江门市**颁布施行。经过近年的实践,有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修订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分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等内容,*次提出了可通过设置广告路牌的形式解决部分地名标志设置经费紧缺的问题。

据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计划学习珠海、中山等兄弟城市的做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广告路牌的设置和经营单位,有资质的广告公司都可以参加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该负责人称,这一做法既可以美化城市地名标志,也能解决部分地方地名标志设置经费不足的问题,“广告公司的制作可能会更加‘高大上’,部门也可以投放一些公益性的广告,为文明城市建设加分”。而行政区域界位、路、街、巷(里)、门(楼)牌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所需费用,由当地人民**视具体情况,由财政拨款,或采取受益单位出资及工程预算费列支等方式筹措。

简化道路命名审批程序

根据近几年来各基层地名管理部门对地名管理的实践和江门城市建设的发展情况,新修订的《办法》还规定,往后城市内一般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可以由建设单位或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区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审批。而以往的文件要求,长300米、宽20米的道路命名即需报江门市**审批。《办法》修订后,江门市区内宽50米、长1000米以上市政道路(不含住宅小区内道路)的命名、更名才需报江门市人民**审批。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江门高***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赋予高新区市级行政管理职能,并将市级行政管理职能扩大至江海区全区范围的决定,《办法》赋予了江海区市级地名管理职能。

设咨询组为命名增加内涵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为提高江门地名的文化内涵和命名的科学性,《办法》增加了成立地名**咨询组的要求,市民政局局长陈霞将担任咨询组组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肖红军和江门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席尹继红将担任副组长,咨询组成员则由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文化**等组成。**咨询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负责**组日常工作。

[意见征集]

若有单位、个人对该《办法》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于2014年11月2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江门市民政局。

邮寄地址:江门市广新路18号江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联系人:房江骅,联系电话(传真):3503150。电子邮箱:jmqhdm@163.com

标签: 江门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