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自办仓储公司 暂扣搭客超重物品收取仓储费

2014-11-15来源 : 互联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作为搭客通行于香港与内地的*要关隘,深圳罗湖海关在我国海关系统中的地位十分凸起。近日,罗湖海关被反映在查抄入境搭客携带的物品时,以跨越限重为由,在没有出具任何有用法令文书的环境下,“暂扣”并交给仓储公司保管,而这个仓储公司又是深圳海关自办的企业。海关的行为被质疑有借行政法律之名违规收取仓储费的嫌疑。

深圳市民黄密斯说,一个月前,她在香港陪伴侣买了一台苹果手机。伴侣拿走手机,把放有充电器的空盒子委托她带回内地。在罗湖海关入境时,黄密斯碰到了麻烦:

过机(安检)的时辰他把我证件扣了,证件给我之后,又给我一个票据,就告诉我,你的工具要存在那边。

黄密斯所说的票据是一份由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开具的货色仓储笔据。票据上注明寄放人是黄密斯,所存货色为手机配件,数目0.3千克,天天仓储费1.5元,限3个月内领取。但经办人一栏却标明“罗湖海关现场措置科”。

如许的仓储单市民马师长教师也接到过。马师长教师说,因为离香港近,他经常去香港给孩子买一些婴儿奶粉等日用品。过关的时辰,被海关检验。

马师长教师:我的工具他查抄了今后,你留一半留在(海关)那边,另一半随便你拿走就行了。然后海关扣了之后呢,就交给润海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那边过称,他要看看你的重量是几多,就开个单给我。

海关查抄搭客物品后,把工具留下来,但不出具任何法令文书,而是给一张企业的仓储单。如许的说法,也获得了罗湖海关收支境大厅内知情商户的证实:

商铺人员:工具扣了等他发单就行了。

记者:我是听别人说都是发一个仓储单是吧?

商铺人员:对啊。拿着你的身份证去取你的仓单就行。过机他就会扣你了。

记者:扣到仓储那块儿?

商铺人员:对。等着发仓单,再去取。

遭遇过这种环境的深圳市民冯密斯,至今没有缴纳这笔仓储费。她认为,罗湖海关有违规操作的嫌疑,是以,这笔*不应交:

润海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不是我本人委托放你这里的,是罗湖海关放你这里,你应该找罗湖海关旅检五科要*;若是要我给*,海关给个通知书,要盖你罗湖海关的章,因为你查了我的工具嘛,这上面要清晰地写着,我违反了哪一条法令律例,你扣了我什么工具,那我交的心服口服。可是到今朝为止我还充公到这个通知。

作为具有行政法律权的国度机关,深圳罗湖海关如斯处置搭客物品有没有法令依据?又为何不出具相关的法令文书?罗湖海关副关长胡君说,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境搭客行李物品办理划定,按照搭客过关频率,海关部分对搭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分类监管验放:

从反映环境来看,有的搭客进出境时携带了超量的物品,此中**要的就是短期多次交往和当天多次交往香港的搭客,对这一类型的搭客,按照现行划定,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的物品,对携带的超量(或非必需)的物品,除法令有特别划定外,搭客可以选择打点征税放行手续,也可以选择打点退运手续。若是选择打点退运手续,就该当在海关监管下退运出境,或者委托设在港口的仓库代为保管。待下次出境时,打点领取手续,携带出境。

至于这项检验行为为何没有建造法令文书,胡君说,法令律例没有要求这项手续。

因打点退运而发生的这笔仓储费到底该不应交?深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罗湖分局称,此前曾接到过一些群众的举报。作为物价办理部分,市场***方面认为仓储费收取不合划定。罗湖分局价*查抄科负责人陈龙:

按照相关部委(2012)97号文的划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海关部分收取的仓储费是要明令打消的。对这些打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办事性收费体例变接踵续收取,这是有明白划定的。

物价办理部分说,这笔仓储费不应收。可是,罗湖海关的上级——深圳海关却认为,润海公司收取这笔仓储费,国度相关部分1997年明文许可的,深圳港口货色行李保管费属于经营办事性收费。因为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在2012年打消规模之列。于是,润海公司该不应收这笔*,关头就在于其性质:事实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是经营办事性收费。

本年7月21日,市场***罗湖分局价*查抄科负责人陈龙以小我名义致信国度主管部分,此中表述:深圳海关以1997年文件中“货色行李物品保管费”已转为“经营办事性收费”为由,继续由第三方公司向进出口企业和搭客收取保管费。”那么,2012年发文打消海关部分“货色行李物品保管费”是否包罗1997年文件中的保管费?对此,主管部分于7月28号作出版面回答。

陈龙:回答很明白,深圳海关应该按照划定,打消货色行李物品的保管费。深圳海关本身不克不及收,也不克不及委托第三方企业向进出口企业或者过境搭客收取这个仓储费用。

但深圳海关方面暗示,他们10月21号从该部分获得的公函中,却必定了润海公司收取仓储费的行为:

经国度有关主管部委的明白答复,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等企业按照市场买卖原则为进出口企业和过境搭客供给货色行李仓储保管办事收取的费用,不属于行政事业性的收费,不在财务部、国度发改委打消“货色行李物品保管费”的规模之内。

同样一个部分,对统一件事,三个月内作出分歧的诠释,到底以哪个为准?市场***罗湖分局价*查抄科负责人陈龙说,他们此刻不知道该怎么处置群众的投诉:

今朝,我们作为一个下层的法律办案部分,感受这个案件很是复杂,阻力也大,压力也大,我们很但愿更高条理,甚至是国度有关部委介入,再次明白一下,深圳海关因法律检验而发生的这个行李物品保管费是否正当合规,还能不克不及继续收取。

划定含糊其词,但这笔费用此刻依然在收取。那么,深圳海关检验货色时,为何交给这个润海物流仓储公司来打点相关仓储营业,该公司与深圳海关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办公厅的一份公函中有如许的表述: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是深圳海关机关办事中间投资成立的。而润海公司的工商挂号信息则显示,其居处就在罗湖区海关仓库楼,法定代表人则是海关机关办事中间负责人。

对此,深圳市民冯密斯有本身的观点:

你在检验我工具的时辰是海关法律,给我仓储单时,是不是又是仓储人员呢?感受海关为了收取仓管费为目标。操纵国度给你的行政强制力,把我的工具放到你的仓储公司去,然后你本身办了公司,来收*。

对于如许的概念,罗湖海关方面暗示,固然是海关把搭客物品交给润海公司,搭客与润海公司也没有签定合同,但基于实际法律的需要,如许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是平等主体之间进行的民事勾当。罗湖海关副关长胡君:

良多搭客不睬解,觉得我交了保管费就能带进来,不是这个概念。因为是退运物品,严酷来讲,这一部门工具仍是要在海关的监管下退运出境,这属于海关监管货色,若是他自行选择其他的仓储公司,就可能带进来或者跑失落了,这就达不到监管的目标,所以就要有合适资格的仓管公司来做这项工作。我们是三方在一路,因为搭客要把证件交上,仓储公司也要对存储的物品进行清点,当着搭客的面交给仓储公司,这就是一个民事行为,物品打包后再把保管单交给他。

至于机关办事中间负责人在企业中兼职的环境,深圳海关办公室***负责人武红波坦承,确有此事,今朝已经整改:

对于此前润海公司法人代表由公职人员兼任的问题,深圳海关已经严酷按照中心和上级部分关于规范党政带领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任职的要求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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