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是邑非
明知是病死猪,但3人为牟利仍长期秘密收购,并参与非法屠宰加工。2013年6月-11月,湖南桃源人曾某、贵州修文人张某、广东恩平人甄某在恩平打工期间,先后受雇于当地一家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在**(另案处理)指使下,从事病猪、死猪收购屠宰活动。其中,张某负责屠宰及运送猪肉,甄某、曾某负责到恩平及周边的生猪养殖场收购病死猪,并将病死猪肉运送到大槐镇冰库存放。同年11月26日,该屠宰场被恩平市经信局查获,及时销毁死猪18头,病死猪肉7610斤。近日,恩平**一审,决定判处张某、甄某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对曾某单处罚金1000元。(《南方都市报》11月20日)
病死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就是这东西,竟然还有人收购,甚至还能销售牟利。“收购病死猪”何以能成为一桩生意,的确匪夷所思。不过,既然病死猪经过加工包装,乔装改扮之后,消费者很难识别其真面目,假冒正常猪肉,堂而皇之地上市销售,走入寻常百姓的餐桌,的确相当隐蔽。尽管这一非法屠宰场*终被查获,涉事人员受到刑责,但流向市场的病死猪究竟有多少已经进了市民公众的肚子,的确想来便令人作呕。
不可否认,病死猪肉上市,消费者的确难以识别,黑作坊的掩饰伎俩,也的确相当狡猾而隐蔽。不过,这显然并不能成为病死猪肉乔装改扮之后堂皇上市的理由。
事实上,在病死猪肉收购牟利的这一链条中,恰恰暴露出诸多的监管盲区。*先,病死猪肉作为危及食品安全的源头,本该有严格的监管,病死猪肉为何会低价被黑屠宰点收购,这一监管链条为何失效,也就*先应当反思;其次,一家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何以能存在,其实并不因是否使用病死猪肉而有性质上的改变,那么,这一黑屠宰点,为何能够存在并经营,为何能够脱离监管的视线,在其经营过程中,为何始终能相安无事,未受曝光,也同样令人费解;*后,病死猪肉固然不难伪装上市,让肉眼难辨,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检测也同样嗅觉迟钝,那么,病死猪肉在其上市流程中是否经过食品安全的检测,其所流向的市场及其采购者,又是否尽到了对供应商的考核责任,也同样需要追问。
不难设想,假如链条上的任何一环能够不留疏漏,收购病死猪肉,本不该成为一桩生意,它们更不应溜上公众的餐桌。(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