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书上显示,杨先生的血液送检日期为11月25日,而驾驶车辆则被错标为二轮摩托车。交警抽血样后扣押车和证件
今年10月31日下午5时许,杨先生驾驶自己的小汽车经过伦教105国道世纪路口跨线桥时发生追尾事故。“很轻微的事故,正好是下坡路段,前面一辆白色SUV突然刹车,我跟车距离太近,碰了前车的尾部,有一块开裂。”杨先生向出示了当时现场图片,杨先生的粤A牌小车撞了前面粤X牌轿车,“我和对方车主协商,同意私下解决,免得找保险公司那么麻烦。”
但事情未如杨先生所料那么简单。由于杨先生与前车车主在拍照取证时造成一定的塞车,很快就有交警到达现场,杨先生接受呼气酒精测试后被告知酒精含量超标,**酒后驾驶。“当时我就蒙了,前一晚喝酒到很晚,以为到第二**午不会再有残留。”杨先生表示,他跟交警到医院接受血液检测,抽取血样后,杨先生的车和行驶证被交警扣押。
11月3日,杨先生与对方车主到伦教交警中队,在交警见证下,杨先生同意对方车主提出的赔偿金额并立即支付。对方车主将自己的车开走后,但杨先生却开始陷入38天的折腾。“当时交警让我等通知再来,我等到23日却未接到任何通知,于是就打电话催问,说还没处理。我到顺德区交警大队反映,接待部门的工作人员又让我到伦教中队,中队这边让我继续等电话。”车被扣在交警队,杨先生不能不管不问,但每次对于他的追问,伦教交警中队都回复说在处理中,让等待通知。
在伦教交警中队的门口,曾经有专门给司机办理违章业务的中介也跟杨先生提到,只要他给中介费,就可以帮他尽快办好这个违章业务,不用等那么久,但遭到杨先生。于是他又继续等待。
过程 7次从广州跑顺德仍未定责
杨先生表示无奈,等到11月25日,伦教交警中队一名陈姓警官电话通知称其血液检验报告还没出,此时距抽取血样已经25天。
昨天,杨先生向出示的一张检测报告显示,其血样的送检日期为11月25日。11月28日,杨先生终于等到伦教交警中队电话。“说让我去处理,我去了之后,丢给我一份血液检验报告,让我签收后就没人理会我,那份报告上面写着我驾驶二轮摩托车。”杨先生气愤地说,“到12月3日,伦教交警又打电话让我去,再次出具一份同样的检验报告,把我驾驶的车型改为小型轿车,不解释原因,也不说怎么处理。”在杨先生提供的检验报告上,看到,其10月31日被提取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38.2毫克,达到酒驾标准。
昨日,杨先生第7次从广州来到顺德伦教交警中队处理这宗交通违章,“民警让我9日再来定责,我追问交通事故已经处理,酒驾该罚款扣分就尽快,还需要定什么责,却没人回答我。”杨先生称已经为此事精疲力竭。昨日,从伦教交警中队出来,他马上到顺德区公安局提交投诉。
[质疑与回应]
交警称处理过程依规进行
“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已经与对方车主协商处理,有交警在场见证。查出酒精含量超标,为何抽取血样25天以后才送检?检验报告出错姑且不说,既然认定我酒驾,就该按法律法规处理,为何拖延38天?”杨先生问道。
对于杨先生的质疑,伦教公安分局表示,交警依照相关规定将血液样本移送及出检验结果,并未超时送检。对于检测报告中的笔误发现后已及时纠正为小车。轻微交通事故协商不代表事故处理完毕,事故责任认定拟定于12月9日进行,接下来再处理酒驾。在该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交警中队办案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时依规进行。
[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