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托养服务补贴标准拟提高

2014-12-14来源 : 互联网

谢婷昨日,获悉,新修订的《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方案》)正在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示,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修订方案》,托养服务的形式包括寄宿制托养服务、社区日间托养服务和居家托养服务三种。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补贴的标准将从每人960元/年提高到每人1000元/年,用于该机构添置设备和无障碍环境改造,补充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和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等支出。市残联表示,此修改主要参照***门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以体现养老助残服务同类政策的一致性,也利于政策的衔接。

社区日间托养机构(社区康园中心)的经费配套标准也将得到提高。根据《修订方案》,一是托养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费配套标准将从5万元/个提高到7万元/个,其中增加市本级2万元/个的经费补助;二是机构的日常运作经费配套或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将从每人300元/月提高到每人400元/月。市残联表示,有条件的市、区还可视社区康园中心规模、设施设备、配置人员等情况,适当提高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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