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大截排”决策思路亟待调整

2014-12-15来源 : 互联网

相对于这座仅仅经历了30多年城市化发展过程的年轻城市,深圳的20年河流*污历程不可谓不漫长,尽管**水务、环保主管部门和涉水企业想尽办法,花费了数百亿元资金,建管渠、引进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但是河流水质改善目标不仅未能如期实现,部分河流尤其城际交界断面水质恶化情况还不断加剧。翻山难、入海易,*污难的根本问题也许就出在认识和决策水平上。

2002年末,广东省提出珠江综合*理目标:“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水质变清”,这个看似明确却难以实现的目标,在12年后的今天已被事实证明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但在当时却被层层分解到地方,成了考量环保业绩的尺度,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在三年后的2005年,也许是深圳市内河流*污未能如期完成省里的中期*理目标,于是便催生出了“3+1大截排”方案。

由于这个大截排方案的核心是将全市一半以上污水通过长距离输送转移至前海珠江口,这就****了深圳建市以来一直依据的排水专项规划(称为“8+1”方案),若实施可能造成大量已建污水设施被废弃或重叠,所以大截排方案一**即引起极大争议。其实,在此之前,与大截排线路走向基本一致的“皇岗路以西(含华侨城)污水海洋放流工程”(1997年6月竣工)已经因受纳水体珠江口海域本底恶化,送去的污水仅经一级处理**能满足排海条件而需要增建二级处理设施,致使以节省运营成本为出发点建设的污水海洋放流项目优势**具备。可是不知何故,这个本该作为教训的项目不但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启发了水务主管部门建设大截排系统的思路。

虽然“3+1”和“8+1”(即大截排和污水系统布局规划)方案在经过水利和城建两派**激烈的争论后,*终以大截排方案被否定而表面上平息,但其后观澜河、龙岗河、大沙河等河流变相大截排却依然我行我素地进行着,其项目主持方仍然是水务主管部门,设计仍由其下属单位完成。观澜河在原来已建污水截流管道旁边又重复投资建设了沿岸大截排箱涵,但这个大截排箱涵因为泥沙淤积和关键节点处理欠妥等原因,不但未能阻止支流污水入河,同步建设的驳岸工程还造成局部河段支流被洪水顶托而出现村庄受淹情况。

近年来环保部门的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大截排的问题:据广东省环保厅官网公布,2014年第三季度观澜河水质污染排名全省污染严重河流第二位,而省环保厅二季度*次公布的全省重污染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深圳7个监控界面连续3月6个属劣V类,在全省36个重污染河流断面中属劣V类水质的断面占70%,而深圳则高达86%。这些数据提醒我们,如果不将*污重点放在河流污染物降解和生态补水上,而只是用大箱涵把合流雨水转移至下游,河流的污染问题不但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还会造成污染转移。

从总投资和单位投资效益上看,深圳投放数百亿元在一些河段重复建设大截排系统,其结果是造成河流*污成本升高,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这种“奢华环保”之风已经遭到社会舆论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抨击。因此,戒除奢华,避免水务设计施工垄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应该成为今后**涉水工作的重点。 熊杨(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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