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私宰、发卖病死猪 25人受审

2015-02-03来源 : 互联网

讯 在民宅擅自设立屠宰场,并从养猪场和散户低价购进病死猪,屠宰后卖给食物厂、餐饮店谋取不法好处。近日,新会**一审审理陈某宗等25名被告人的出产发卖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罪案件。

新会查察院告状称,2013年至2014年8月时代,陈某宗、罗某丽、刘某章等人在民宅内私设屠宰场,向江门各镇的养猪场或养猪散户低价或免费收购病死猪,然后在上述屠宰场屠宰,并发卖给食物厂、餐饮店等谋取不法好处。被告人张某盛、谭北庆等二十二人明知陈某宗等三人屠宰、发卖的是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仍以低价予以收购,再转手发卖他人或者直接用于发卖或加工成食物进行发卖。

本案涉及的病死猪肉流向规模包罗:江海区礼乐鉴记腊味厂、新会区会城安然路31号“浓浓”食馆、会城新桥路和肇康市场的两间“新味觉点心店”、会城振兴三路4号109的“悦华食馆”、今古洲兴业路口的“秦二娃小食店”、会城东甲市场V318的档口、今洲路平洪快餐店、周某荣于大泽镇大泽市场某冷冻肉档口、濠桥市场1-134号档口、仁义市场铁棚36号档口等。

今朝,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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