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民营企业的13种非正常死法

2015-03-10来源 : 互联网

据史玉柱讲,这“十三种死法”只是他在来京参加“泰山会议”的飞机上简单列出的。除了这十三种死法之外,史玉柱说:“这里面还不包括出于企业内部的原因,比如经营不善等。”恐怕这一条更重要。

**种死法:不正当竞争。

第二种死法:碰到恶意的“消费者”。

第三种死法:媒体的围剿。

第四种死法:媒体对产品的不客观报道。

第五种死法:主管部门把企业搞死。

第六种死法:法律制度上的弹性。

第七种死法:被骗。

第八种死法:“红眼病的威胁。

第九种死法:黑社会的敲诈。

第十种死法:得罪某手中有权力官员,该官员可能利用手中的权给企业发展制造障碍。

第十一种死法:得罪了某一恶势力也有可能把企业搞死,比如说他在产品中投毒。

第十二种死法:遭遇造假。

第十三种死法:企业家的自身安全问题。

“我粗粗地算了一下,要搞死一个民营企业,至少有十三种方法。”史玉柱说,“这里面还不包括出于企业内部的原因,比如经营不善等。”

**种死法是不正当竞争

“竞争对手如想整你,你在明处,他在暗处,很容易整死一个企业。诬告、打官司等破坏你的声誉,方法很多。”史玉柱****道,“去年秋天,全国有一半省会城市的人大、政协突然每天都能接到有关脑白金产品的投诉,这导致销售受阻。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些竞争对手在每个城市都雇了几个人,这几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写针对脑白金的投诉信。事情被发现后,投诉信随即就消失了。”

第二种死法是碰到恶意的“消费者”

史玉柱说他们曾碰到湖北有个人,身体某个地方骨质增生就怨厂家。

第三种死法是媒体的围剿

也许是对媒体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原因,史玉柱没有讲媒体在*人当初倒下去时充当什么角色,而是举了银行的例子:“比如说媒体一旦围剿银行,银行运转再健康,它说你已经资不抵债了,储户只要去提*,银行肯定完蛋。”

第四种死法是对产品的不客观报道

史玉柱认为,在药品和**品领域里,任何一个产品都不可能100%有效,如果70%至80%有效就比较好了,如果90%有效,产品就称得上**,“如果媒体只报道10%无效的,产品马上完蛋。”这是因为,“在中国,说产品不好的时候,老百姓*容易相信。”

第五种死法 史玉柱归为主管部门把企业搞死

“产品做大了,哪怕有万分之一的不合格率,并被投诉到主管部门,就有可能被将整个产品的批文吊销了。”还有各地主管部门的处罚,“比如说工商局,每年是有罚款任务的,到年底任务完不成,就只能找做得好的企业完成任务,因为这些企业有现金。”据史玉柱讲,去年在某市,他们曾被一个工商所毫无理由地罚了50万元,不缴这50万就不让在当地卖产品。所以只好缴罚款,谁知刚过一个月,另外一个工商所也说任务没有完成,要求向他们缴50万。“我们只有忍气吞声,做企业的,尤其是做民营企业的,要想活的话只能低着头。”史玉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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