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过去一年依然有不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近日,与大粤网联合开展问卷调查显示,超9成网友称曾遭遇消费侵权,其中网络购物是大多数网友遭侵权的领域。市工商局介绍,去年网购消费类投诉为1252件,涉及金额225.23万元。
**受访网友
曾遭遇消费侵害
问卷调查显示,93.07%的网友表示日常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过侵害,其中34.11%的网友网络购物遭遇侵权。而这与市工商局统计基本吻合。据该局统计显示,去年网络购物消费类投诉达到1252件,是投诉重灾区之一。
市工商局介绍,去年在网络购物投诉方面,商品类投诉达到1223宗,占投诉总量98%,其次则是服务类投诉29宗,占投诉总量2%。在商品类投诉中,通讯器材1196宗、日用百货5宗、家用电器12宗、服装鞋帽2宗,计算机及配套设备8宗;而服务类投诉中,互联网服务12宗、居民服务8宗、餐饮团购服务9宗。网购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手机数码产品,有关手机产品的投诉达到1186宗,占到通讯器材投诉量的98%。
商品存瑕疵问题突出
网购投诉主要以售后服务问题居多,**退换货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在付款不按时发货、无法联系商家、**退换货、不履行售后服务、退货不退款、设置退换货障碍、拖延敷衍、商家维修后不退款也不寄回。其中,**退换货的现象比较严重。
而在商品质量问题中,瑕疵问题尤为突出。据市工商局数据显示,2014年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为60件,占总投诉量的5%。商品质量问题主要有:商品存在破损、有异物、缺少零部件、有使用痕迹、与**存在差异等问题。其中,产品质量有瑕疵问题,包括产品包装毁损、产品表面有划痕等。
另外,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一些电商随意扩大“消费者定作的商品”的范围引发纠纷。另外根据新《消法》规定,“商品应当完好”是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但一些电商对商品完好的条件要求严苛,导致退换货纠纷增多。
虚假宣传成举报热点
除了上述情况外,虚假宣传也是市民反映的**之一。据问卷数据显示,23.76%的网友表示自己曾遭遇的消费侵权发生在虚假宣传方面。
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去年涉及虚假广告有9宗,占举报总量的60%。举报原因多为产品与网站宣传不符,欺骗性广告宣传,未告知优惠限制条件,以优惠吸引不兑现等。对此,市工商部门表示,除了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外,还将按新消法规定,依法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记入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示。
12-16版统筹:李京问卷设计/统计:李京
采写:朱鹏景高志远李京
调查平台:联合大粤网
样本数量:1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