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路变市政路?业主四告镇政府

2015-04-01来源 : 互联网

改造前的玫瑰西路。受访者供图

卫学军常平玫瑰花园的业主们,因一条路与镇**“杠”上了:该小区与沥唇河之间的道路被改造为单向通行的三车道市政道路,引发业主不满。去年3月,小区业主将常平镇**告上法庭,要求将道路**原状。此案之前历经一审和重审,业主们先赢后输。昨日,该案第二次二审在东莞中院举行,20多名业主第四次走进**。**宣布,将择日宣判。

业主:小区道路突然被改造成市政路

常平玫瑰花园建于1998年,位于常平镇沥唇河东侧,由东莞市常平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建设。业主陈女士介绍,她是2005年住进该小区,目前小区有近800户。引发争议的,是小区楼下的一条道路。玫瑰花园沿沥唇河而建,小区与沥唇河之间的道路,此前一直被小区居民视作小区内部道路使用。

2012年12月,常平镇**称玫瑰花园西侧的玫瑰西路年久失修,要进行升级改造,即沥唇河东侧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公司。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玫瑰花园业主的不满。业主们多次**,没能阻止工程施工。目前,该工程早已完成,玫瑰西路被改造为单向行驶的三车道市政道路。

2014年3月,该小区业主伍女士将常平镇**告上了**。伍女士在诉状中称,玫瑰西路一直是小区业主的公共用地,作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停车场使用,开发商也收取了相应的停车费用,道路改造后严重影响业主安全和生活环境,而且道路改造项目没有办理报建手续,也没有征得玫瑰花园小区业主同意,要求**确认沥唇河东侧道路升级改造项目违法,责令常平镇**回复原状。

打官司:业主四次与镇**对簿公堂

2014年5月27日,东莞第三**一审判决常平镇**违法,但驳回伍女士要求回复原状的请求。市第三**解释说,常平镇**对沥唇河东侧道路进行养护维修以市政道路工程的名义公开招标,但实施的却是道路升级改造项目。道路升级改造与养护维修的要求不同,审批的部门也不同,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但该工程目前已施工完毕,若判决回复原状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一审判决后,去年7月10日常平镇**提出上诉,当年9月,东莞中院以“原审事实不清”为由,发回东莞三院重审。去年12月10日,东莞第三**重审认为,常平镇元江村村委会为该案的第三人,早在1995年就投资修建了案涉道路,1998年玫瑰花园兴建后该道路部分被当作该小区的停车场使用,导致使用率偏低。常平镇**根据第三人委托对道路进行养护,实施养护过程中相应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方第三人承担。据此,东莞第三**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今年1月13日,伍女士提出上诉,该案第二次二审昨日在东莞中院进行。20多名业主代表从常平赶到东莞中院,第四次走进****。庭审中,案涉道路的施工工程是否违法成为庭审辩论焦点。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保路”拉锯战]

●2014年3月,该小区业主伍女士将常平镇**告上了**。

●2014年5月27日,东莞第三**一审判决常平镇**违法,驳回伍女士要求回复原状的请求。

●2014年7月10日常平镇**提出上诉。东莞中院以“原审事实不清”为由,发回东莞三院重审。

●2014年12月10日,东莞第三**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今年1月13日,玫瑰花园业主再次提出上诉。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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