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试点“海域直通车”何日获批?

2015-04-02来源 : 互联网

“海域使用直通车”实施意见迟迟未获批,影响台山海域建设。供图

蒋臻张奇锋省海洋渔业局于2013年10月同意将台山列入“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范围,即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就可直接办理项目报批,无需像以往将海域使用权证转为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

然而该试点至今进展缓慢,广海湾工业园区已填海造地近9000亩却无法使用,对此,江门市人大代表叶建宏在今年“**”期间建议江门市**早日批复台山市“海域使用直通车”实施意见。

近日,从江门***了解到,目前“海域使用直通车”批复困难主要在于政策认可和部门的协调问题,亟须省层面去推进解决。

台山被列为试点地区

2012年,广东省海洋渔业局将湛江市、江门市新会区、中山市翠亨新区列为全省“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地区。作为*批试点地区,江门市**很快批复新会的试点实施意见,新会选好了两个试点项目,分别是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项目和东方阳光帆船港度假村项目,但项目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台山亦于2013年10月经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意列入“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范围,同年11月份,台山市成立“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研制“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规范性文件。

实施意见未获批

2014年1月,台山市《关于用海项目凭海域使用手续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出炉。经广泛征求意见,2014年3月修改完成《实施意见(试行)》(报批稿)并于5月以台山市**名义上报至江门市**。

但由于新会的试点成果暂未体现,江门市**目前对批复台山市“海域使用直通车”实施意见持谨慎态度。加上江门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个别部门持不认可的意见,台山市“海域使用直通车”实施意见上报至江门超过半年,至今仍未获批。

台山市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如广海湾工业园区已填海造地近9000亩却无法使用。

代表、委员建议早日获批

由此,今年江门市人大代表叶建宏提出《关于尽快推动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的建议》:“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政策对台山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台山市两大经济发展平台之一的广海湾工业园区目前亟须该政策来推动园区的开发建设,建议江门市**早日批复台山市“海域使用直通车”实施意见。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建议,而是台山市人大常委会集体努力提出的建议。

留意到,江门市政协台山市联络组亦在今年提出《关于解决台山市广海湾填海形成的土地使用问题意见建议》,提案所反映的内容和建议与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基本一致。

[扫盲]海域使用直通车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围填海形成的土地要转化为建设用地,需要进行二次招、拍、挂,将海域使用权证转为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海域使用直通车”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有了“直通车”,经规划许可的建设用海项目可直接利用海域使用权证代替土地使用权证进入审批程序。

[答复]

亟须政策认可和部门协调

从市***有关人士处获悉,目前推进“海域使用直通车”主要有两大障碍,一是在全省层面上无**法律法规的支持,目前是先行先试,跟现行的政策有一定的冲突;二是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国土部门未能够认可并推动。

“不单是台山,全省的试点都面临这个问题。我们每年作为主管部门去回复代表们的意见也很无奈。浙江、江苏这些省推进得比较顺利,开放程度较高,就是从省**层面去主导推进,从法规层面也予以认可。目前,广东的试点由海洋部门去主导,弱势很多。所以要解决问题还是要从政策上去解决。”

省政协委员、江门市政协主席赵基耀在2014年省**期间带头和众多江门籍省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试点政策文件,并以省**名义印发,从**层面认可、支持和规范“海域直通车”试点工作。

他建议像浙江一样,从法律层面支持和认可“海域使用直通车”政策。建议省人大尽快修订完善《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海域使用直通车”内容纳入到《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明确用海项目依法需要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的,海域使用权人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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