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5亩农田 被判拘役六个月

2015-04-09来源 : 互联网

三水*例追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近日宣判。被告人罗某因损害了5亩农田,犯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三水**通报,罗某在未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3年9月起,对其承租的部分农田以覆土、覆沙及水泥硬底化等方式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5.108亩基本农田原有的功能**丧失,耕作层土壤已**破坏消失。**审理认为,罗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姚建国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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