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欲重建祖屋 申请四年未获批

2015-04-09来源 : 互联网

因年久失修,天河区吉山村村民梁叔的祖屋出现了坍塌开裂的现象。四年前他向村委、城管部门提出重修申请,但至今未能动工。街道城管科表示,梁叔申报重建的房屋面积超出了原祖屋的面积,且占用了林地红线,因此申请不获批准。

梁叔的祖屋位于天河区吉山上街11巷东横16号。因一直不在此居住破旧不堪。梁叔遭遇意外打算重建祖屋,部分用作出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2007年底请第三方进行房屋鉴定,并于2011年向村委和城管部门递交了相关申请资料。

但街道城管表示,经核查,梁叔申报重建的房屋面积为200平方米,超出了原来20多平方米的面积,而且占用了林地红线,因此不获批准。不过梁叔可以按照原有规模原状维修。

但对于街道城管的说法,梁叔并不接受。他向南都记者出示一份《建房及装修工程等级表》,表中显示计划重建房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共建5层,表上有珠吉街吉山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以及吉山实业有限公司的盖章,并附有“情况属实”的批注。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龚建群律师表示,村委会证明文件的法律效力低。建议“村民找当年批准文件证明合法,面积也该以宅基地证上的为准”。街道城管相关人员表示,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文件不能作准。“村委很多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是同村村民,怕影响关系。反正*后的审批把关还是由街道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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