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苗女士因骑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收到2000元罚款。家属昨日在网上质疑厂商说其驾驶的是非机动车,交警却按机动车的标准处罚不合理。对此,交警明确回复,根据相关解释,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16日下午5时许,网友“花无阻u”在天涯**发帖称,其母亲苗女士12日中午骑一辆电动三轮车上路,在红旗镇被交警查扣,16日下午,他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却说这是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违章的相关规定需交2000元罚款。
该网帖称,母亲购买电动三轮车时,厂商说是非机动,厂商给的合格证、手册上面标注的都是非机动车,也因此没法上牌,没想到现在交警又说是机动车,令他们一头雾水,不知该听谁的。电动三轮车究竟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采访了珠海三轮车销售行、珠海交警相关人士,双方各执一词。律师建议立法机构予以明确。
●销售行:属非机动车
对此,昨日几家电动三轮车销售行销售人员给出的答案均是“非机动车”。一名**称,国家机动车序列里都没有电动三轮车,车管所也不给上牌,不可能是机动车。
●交警:根据综合因素判断
珠海交警相关人士昨日明确表示,电动三轮车是不是机动车目前确实有争议,如何定性需根据电动车设计*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因素综合判断,网帖反映的电动三轮车时速超过了40公里,质量、尺寸、大小等均已超标,在实际操作中出于保护行人安全的需要,将这类电动三轮车归类为机动车。
●律师:如何定性建议明确
珠海律师林叔权表示,目前法律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划分还不够明晰,如何定性,既不能只是某个部门发一个红头文件确定,也不能只是厂商自己说了算,建议立法机构予以明确,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