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每月将多领160元

2015-04-12来源 : 互联网

政务播报

市人社局昨日发布通知,由于中山将从5月1日调整*低工资标准至1510元/月,该局决定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目前的1048元/月提升至1208元/月,同样于5月1日起执行。

今年2月,市**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中山市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省**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1310元/月提至1510元/月。而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为此,市人社局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全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1510元/月的80%进行调整,调整后中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至1208元/月,比目***48元/月的标准,每月增加了160元。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按规定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城镇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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