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15-04-14来源 : 互联网

惠州楼市预售监管将祭出新招,商品房预售资金将由银行配合**监管,多方监督实现专款专用。昨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办法》专门针对银行违规行为做出监管。

根据《办法》,凡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监督管理,均纳入管理内容。由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负责监督指导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预售给购房人,购房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的*付款、***付款、分期付款、按揭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项。

专用账户应当与商品房预售项目相对应,项目规模较大、分期开发的,每期可分别设立专用账户。原则上一个项目每期开设一个专户,*多不超过二个。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立专用账户。

《办法》规定,项目预售过程中,专用账户不得变更、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将监管银行以及专用账户的名称、账号、对应的POS机工号证明等信息在售楼部《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公示。

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购房款的付款方式、期限,存入的监管银行、专用账号,以及监管部门。购房人应当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将商品房预售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对于已收取的购房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其转为商品房价款存入专用账户。

购房人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的,按揭银行为监管银行的,按揭银行应当在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中约定按揭款将发放到本房屋对应专用账户。

[案例回顾]

安泰大厦开发商跑路

2009年6月,安泰大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大玩失踪,并被爆出开发商挪用业主购房款、拖欠工人工资等消息,引起业主以及材料供应商追债风波。*终因为犯下虚报注册资本罪,安泰大厦“跑路”开发商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尽管后期经由**介入,楼盘得以续建,但之后又发生开发商资金难、楼盘面临烂尾、查封房源被再次出售等问题,业主顺利交楼经过了重重难关。

光耀集团资金链断裂

惠州本土房企光耀集团因扩张太快,以致资金链断裂,导致恶性循环。全国多地楼盘停工,业主**闹得满城风雨。位于上东平的光耀翡俪港则是惠州区域的代表性问题楼盘。

其中,开发商并没有将预收款按合法程序进入监管账户,业主购房合同中开发商监管银行账号和*终贷款给开发商的银行账号不一致。随后,大批业主进行**,惠州市委市**立即组成工作组进驻,力促翡俪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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