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惠州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675元,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60元调整为1080元,新补贴标准从2015年5月起执行。
此前惠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可获得每人每月380元的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外,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每人每月76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我们鼓励毕业生在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若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3次拒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将终止其领取临时生活补贴资格。”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