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一家500强企业 中介可获500万奖励

2015-05-30来源 : 互联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近日,《越秀区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印发实施。其中提出,在越秀区新开发的商务楼宇*高可获1000万元的奖励;中介每引进一家500强企业,*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规定》提出,对新开发的商务楼宇项目,开发主体自主持有产权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5年内只租不售,用于引进主导产业企业的,经事先备案,可按照办公面积每平方米*高100元的标准,给予该项目开发单位累计*高1000万元的奖励。

若对非商务楼宇(含老旧街区、旧厂房、仓储、住宅类型的洋楼别墅等物业资源),按政策、规定转化为商务办公性质(含临时调整),改造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栋250平方米以上,用于引进主导产业企业的,经事先备案,按开发改造商务办公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开发单位奖励。同时,《规定》鼓励老旧商务楼宇升级改造。对于商务楼宇新建立体停车设施的,额外给予每个停车位3000元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鼓励招商中介为商务楼宇招商引企。经事先备案,引进新企业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民企100强中国(大陆)区以上级别总部的,将按每家*高500万元给予中介服务方***奖励;属于华南区级别区域总部的,可按每家*高50万元给予中介服务方***奖励。引进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华南区及其以上级别大型企业总部等,可按每家50万~100万元给予中介服务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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