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每年扶持10家社会组织

2015-06-11来源 : 互联网

记者10日获悉,增城日前**《增城区引导和扶持国家、省、市社会组织落户增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每年择优扶持10家社会组织,引导国家、省、市社会组织落户增城。每家每年可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补贴。

增城的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扶持引导四类社会组织。排在**位的是公益服务类。金融经济服务类、科学研究类、文化艺术体育类的社会组织也将得到扶持。

《办法》还规定,专项资金原则上按国家、省、广州市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每家每年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扶持补贴,由相关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营运成本费用等支出。每家社会组织只能享受一次扶持补贴,每次扶持期限三年,扶持补贴半年申请拨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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