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欲改为仓储须报规划部门审批

2015-07-2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广州市人民**发布关于加强整*非法住改仓的通告,其中明确,房屋产权人需要将住宅改为仓储使用的,应当符合5个条件,并报规划部门依法审批。

通告定义,非法“住改仓”是指以**为目的,擅自将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作为仓储使用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严禁在住宅中存放易燃、易爆等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危及房屋安全的物品。

一旦房屋产权人需要将住宅改为仓储使用的,应当符合5大条件,包括消防设施齐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符合房屋安全要求;遵守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报规划部门依法审批。

目前,广州全市近500万户居民将以200户为单位划分成2万多“网格”,进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城市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程序将巡查非法“住改仓”的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入格事项,社区网格员在网格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住改仓”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上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同时,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非法“住改仓”等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并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此外,批发市场、商场等市场开办者需按照一定比例落实相关仓储配套,消除*灾和安全隐患。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