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8000多箱荷兰子母奶无中文标签遭拘留收禁

2015-10-14来源 : 互联网

讯:按照前期案件线索摸排及群众反映,10月9日,市食药监局结合公安部分突击查抄多间荷兰子母奶经营企业,并顺藤摸瓜,在*炬区一无门商标的出租仓库内查获8000多箱、货值逾50万元的无中文标签荷兰子母奶(DUTCH)。

查抄发现,该出租仓库内整洁摆放大量标识“DUTCH”的各类口胃、规格的液体奶及奶粉,全数为纸箱包装,液体奶*小包装为纸盒,奶粉为900g罐装。仓库还堆放有“Red”的食物3240罐及标识香港、台湾等地出产的公仔面、柠檬茶、维他奶,均无简体中文标签。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经初步伐查,被查抄单元无法供给上述产物的购进单据、入境查验检疫证实、查验陈述等资料。今朝,市食药监局和公安机关已对所有物品进行拘留收禁,节制了相关嫌疑人,正在追查货色来历和发卖环境。

提醒:采办进口食物应查对产物信息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按照《食物平安法》等法令划定,进口的食物该当经收支境查验检疫机构遵照进出口商品查验相关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查验及格。进口的预包装食物、食物添加剂该当有中文标签;依法该当有仿单的,还该当有中文仿单。标签、仿单该当合适《食物平安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和食物平安国度尺度的要求,并载明食物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办署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体例。

预包装食物没有中文标签、中文仿单或者标签、仿单不合适划定的,不得进口。食物经营者采购食物,该当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物出厂查验及格证或其他及格证实。如消费者在采办食物时思疑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经营者出示及格证实。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采办进口食物时,应注重查对产物信息,如发现问题,可致电12345或12331向市食药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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