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540万套

2015-10-15来源 : 互联网

9月1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表示,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万套。《通知》要求,要科学编制2016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划。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渠道筹集和安排资金。

《通知》提出,应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对于人口较少、住房供需矛盾不突出、房价不高、市场房源较多的城市,应当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方式,将货币安置补偿款发放给被拆迁居民。

通知指出,要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按财政部规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免收土地出让收入;及减免税收等。

《通知》还要求,为使城市棚户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各地区要管好用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骗取套取**和**财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通知还要求按照按照财综6号文件,将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性安居工程(房价户型二手房 租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以及加强**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得分60分以下的地区,财政部将相应扣减分配该地区的**财政城镇**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数额,**财政也要相应扣减分配该地区的**补助资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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