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加分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2016-05-07来源 : 互联网

2016高考加分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尊重招生考试基本规律和学生利益,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奥赛、科技类竞赛、市级**学生、重大体育比赛前6名、二级运动员、市级**学生干部等6项鼓励类加分项目的应届考生实行过渡政策,仍具备加分资格,加分分值均为5分。  天津官方正式发布2016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取消奥赛等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但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

  此举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根据《***、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由天津市教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科协等五部门研究制定的方案措施。

  《方案》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市级**学生、重大体育比赛前6名、二级运动员、市级**学生干部、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其中一次是高三年级获得)等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天津市取消全部鼓励类加分项目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正常进行,不受影响,并通过其他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学生的兴趣特长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五部委《意见》要求,天津市保留了**性、政策性都很强的4项扶持类加分项目。其中,保留的“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均为10分;保留的“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20分。

  天津市完善了“少数民族考生”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天津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该市“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

  天津官方称,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该市将依法依规落实“三取消”,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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