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高考加分政策: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
今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体育特长生加分项;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8名、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8名”、“****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学生加分项目;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后的过渡办法是:今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保留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其中,原加15分(含)以上分值的调整为加5分,加10分的调整为加4分,加5分的调整为加3分。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调整2016年湖南高考政策性加分。该方案调减了部分加分项目分值,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此外,方案进一步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重新认定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赛事。
适用对象
此次加分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2012年及以前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明、后年高考)适用的仍是2011年**的高考加分项目方案。2016年起,非应届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同年应届考生降分政策执行。
加分项目调整【取消加分项目】
1、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即取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唱、*奏、*舞)比赛获奖的加分政策。
2、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调减加分项目】
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也就是说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比赛、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8名者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参加**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政策调整】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政策适用范围,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适用,调整为仅在省内高校投档时适用。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仍维持在全国适用的范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