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2016-06-02来源 : 互联网

黑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高温津贴是为**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的一种工资性补偿。  界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有两个关键的数值:

  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标准是硬性的,如果确实超过规定的温度,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操作中,却要灵活,要区分不同情况,考虑双方都能接受。应该是由企业根据测定的温度为员工支付津贴。如果确实存在拒不支付的情况,*好的办法是内部协调,发挥工会的作用。

  高温补贴对象:

  露天工作的行业,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等,都是**的受益行业。而钢铁行业、某些企业司炉工、焊工、公交司机等,属于工作场所温度较高的职业。

  黑龙江高温补助标准:

  津贴补贴平均标准为15.8元、前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6.7元、后夜班津贴平均标准为8.3元。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目前黑龙江省尚未有新的高温补贴标准**。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