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不善,广州番禺一名女**拖欠42名员工18万元工资款。近日,女**苏某玲在番禺区**受审,检方指控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据悉,这是刑八修正案增设该罪名以来,番禺区*宗恶意欠薪刑事案件。
拖欠工资18万逃匿
2009年7月,被告人苏某玲在番禺大石街开办了一家制衣厂从事服装加工与销售。2011年12月底,苏某玲因经营不善拖欠该厂42名员工工资款共计18.3万元,随后逃匿,再也没在工厂里出现过。
2012年1月4日,制衣厂员工返回上班时,发现厂里部分机器设备、办公电脑等物品已不见踪影,而**苏某玲也无法联络到,员工们于是聚集在工厂门口讨要工资。大石街劳动和社会**服务中心及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在工厂门口张贴文书,**********其返回处理,苏某玲均不予理会。
辩称工资按时发放
2012年12月18日,警方在海珠区工业大道将正在菜市场买菜的苏某玲抓获。对检方指控的罪名,苏某玲拒不认罪,她辩称,她每个月都有按时发放工资款,2011年12月是因客户欠款才没有*发工资。
而对于检方指控其逃匿并转移部分机器设备,苏某玲矢口否认,百般辩解,称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广州。她在庭上表示愿意将自己名下一处商铺物业变现后,给员工发还所拖欠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