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4-07-01来源 : 互联网

原标题: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向社会征求意见

南方日报讯(记者/魏金锋通讯员/蒋馨舜)日前,《清远市人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印发。《规定》指出,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众可以就决策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提出其他决策方案。决策作出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市**应当及时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网站以及市内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结果。

业内人士指出,《规定》印发后,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方面将产生重要作用。

公民可向市**提出决策建议

《规定》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些重大事项需要市**决策的,可以直接向市**或者通过市**各职能部门向市**提出决策建议;市**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并报市长同意后进入决策程序。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拟决策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按照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充分协商,形成决策方案草案。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决策承办单位应征询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委员会意见,由其组织**进行咨询论证并出具《**咨询论证报告》。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日

《规定》指出,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就决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应当征询市**意见。决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网站、本市公众媒体。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众可以就决策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提出其他决策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决策承办单位还可以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的范围、代表的选择,应当保障受影响公众的意见能够获得公平的表达。

以座谈会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邀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决策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应当至少提前5日送达与会代表。以民意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调查报告。

督促催办评议考核确保落实

《规定》指出,决策作出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市**应当及时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网站以及市内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结果。

市**作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改决策的决定的,决策执行主办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市**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应当依照各自职责,根据决策内容和**工作部署,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评议考核等措施,保障决策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和执行,并及时向市**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链接

哪些是重大行政决策?

一、**工作报告;

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

四、编制和修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总体规划或者专项规划;

五、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六、处置重大国有资产,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

七、重大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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