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政业务材料不齐 须一次性告知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祝勇实习生胡淑君詹诗惠7月25日公安部公告将集中推出16项便民新政,南都记者走访惠州市公安局相关的户政、出入境、监管科等部门获悉,有数项业务惠州市公安局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另一些还得等待省厅的细则。

户政:嫌户口办得慢,可投诉2829924

公安部公告内容称,为提高户口办理时效,实行户籍窗口*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昨日,南都记者走访惠城区公安分局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得知是购房入户申请,直接给了一纸迁户口所需的材料书面清单。“你不懂的可以打我们咨询电话。”该户籍民警补充介绍。

市公安局户政科何警官介绍,公安部上述要求惠州的公安户籍部门早已开始实施。“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这项要求方面,这个我们目前是派出所15个工作日,市局10个工作日,如果落实这个要求,还要进一步等省公安厅相关通知,进一步在各个环节压减工作日时效”。

在户口办理监督渠道方面,公安部要求,公安部和省区市公安厅、局两级户政(*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南都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获悉,惠州市公安户政科投诉监督电话为2829924。

何警官介绍,根据现有的惠州网络问政制度,对相关投诉,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予以正式回复。“这也比公安部要求更严格”。

出入境:照片重复使用,需等省里通知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一名负责人介绍,网上预约、出入境证件加急办理、缩短办理时限、出入境证件三表合一这5项均已在今年5月前实施。

公安部*新的16项便民措施之一为,“16周岁(含)以上,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对上述规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一名民警介绍,“目前,我市所使用的出入境证件的照片一般是3个月有效的,但同时办理港澳通行证和赴台通行证的话,则3年内不需要重复提供照片。”彭伟琼解释,市民如果遗失或者重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话,仍需重新拍照。该民警介绍,如果**执行照片重复使用规定,还需要等待省公安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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