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垃圾焚烧与增殖放流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读者来信

年年几乎都可以读到这样的新闻:“近日上午,市有关部门在东江某河段举行了江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以进一步促进天然江河水域的生态平衡。这次活动共投放鲮鱼、鲤鱼、鲫鱼等鱼苗1000万尾。估计这批鱼苗长成后可**XX万元的价值,还对东江水域的鱼类生态平衡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对于这次活动是否真正投放了“鲮鱼、鲤鱼、鲫鱼等鱼苗1000万尾”呢?则很少有人去关注。

垃圾焚烧其实也一样。正如7月25日南都惠州读本《垃圾焚烧厂选址**报告》中所指出的:“那些即使‘**按照**标准控制污染’也不同意选址的人,他们并不是怀疑科技不够好、**标准不够高,而是认为‘说是这么说,到*后还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典型的“你信反正我不信”的态度,就充分表达了对“**按照**标准控制污染”的不信任。

为什么会不信任呢?倘若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污染”焚烧垃圾,每吨垃圾焚烧后都能得到1公斤**。而只要稍稍不“按照**标准控制污染”,就啥都得不到的话,我想,这种不信任肯定不会存在。因为垃圾焚烧者对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污染”焚烧垃圾,会比谁都上心,那可是一块块金砖啊,谁又会跟*生气呢?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般垃圾焚烧,其成本跟“认真”与否息息相关。假如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污染”,成本是每天10万元的话,那么,只要稍稍不“按照**标准控制污染”,成本可能就会降到9万元。越是放松标准,成本就越低。省下来的那可都是*哪!这就跟增殖放流一样,猫腻越大,能揣进兜里的就越多,且很难查实。又有谁会发自肺腑地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污染”呢?

一句话,如果说增殖放流是往大江中“倒*”的话,焚烧垃圾就是“烧*”。毋庸讳言,在目前的条件之下,无论是“倒*”也好,“烧*”也罢,都没有什么行之有效,杀一儆百的措施,让那些有条件玩猫腻者“伸手必被捉”。更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措施,一旦垃圾焚烧厂稍稍不“按照**标准控制污染”,有关官员即刻罢官下狱,倾家荡产。那又拿什么来保证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污染”**的兑现呢?无怪乎那些拒绝接受选址补偿的人说,“我不要任何补偿,不要把焚烧厂建到我家附近就行了”。□威士忌

标签: 惠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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