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被告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审刑事案件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刘学通讯员郝红**开庭审案,如果被告人不能到场怎么办?以前一般都是缺席审判。但台山**却从实际困难出发,异地审理。近日,台山**刑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吴某盗窃一案,由于被告人年迈体弱,行动极为不便,刑庭从****的角度出发,把审判法庭搬到了离被告人居住地较近的深井派出所。

本案被告人吴某在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伙同他人先后两次盗窃财物,价值共4000多元。在案件侦查阶段,因其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台山**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人吴某已年满73周岁,年迈体弱,又无亲人照顾,且深井镇距台城路远,根据其身体状况可能无法到台城出庭参加诉讼。于是,台山**刑庭决定联合公诉机关上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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