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 同一人 两次醉驾肇事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王卫实习生李昊泽通讯员李世寅男子在同一地点竟然两次醉酒肇事。7月18日,中山市第二人民**对这宗危险驾驶罪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据第二人民**介绍,今年3月3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王某涛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机动车至中山市小榄镇沙水公路海怡红绿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使车辆失控倒地而肇事,事故造成被告人王某涛受伤及车辆损坏的后果。随后,王某涛被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查获(未羁押)。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涛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309.2mg/100mL。经认定,被告人王某涛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涛拒不到案接受处理。

6月20日零时许,王某涛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机动车至中山市小榄镇沙水公路海怡红绿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使车辆失控倒地而肇事,事故造成被告人王某涛受伤及车辆损坏的后果。随后,被告人王某涛被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查获(未羁押)。经鉴定,被告人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38.1mg/100mL。经认定,被告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认为,王某涛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决被告人王某涛拘役五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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