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卢凯阳昨日,区发展规划和***批复了勒流医院停车收费申请。8月1日起,机动车在院内停车将按相关标准收费。
批复中提到,收费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收费标准分为服务对象和非服务对象两类,到该院就诊者、探病者所乘坐的车辆为服务对象,其他的均可视为非服务对象。其中,服务对象车辆,小车每次收费5元,摩托车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免费;非服务对象的,按时长收费,小车5元/小时,摩托车1元/小时,24小时*高限价分别为20元和5元。免费时长为半小时,超过的按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对于同一车辆,凭当日有效票据可在同一收费时段多次进出。
批复还提到,军警车、行政执法车、实施救援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各类*修车辆、殡葬车辆免收停车费。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调节医院内停车资源,缓解高峰期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