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 低收入群体可领价格补贴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张鹏本月起,新的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方案正式实施。新的方案提到,要加快联动机制的响应速度。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困难群众生活支出明显增加时,联动机制要迅速响应,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还应综合考虑节日期间物价上涨的实际,明确要求充分考虑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物价上涨因素,增加了元旦春节的价格补贴。

政策

发放一个月价格补贴

此次修订联动机制,在原临时发放方式基础上,还增加固定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的方式,按当年*低生活**标准,于次年1月份发放一个月的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一至四级残疾人(含已*愈的麻风病人)、福利机构集中a供养的孤儿(弃婴)和社会散居的孤儿。同时符合以上多个条件的对象,不重复享受补贴。由于“贫困归侨”已纳入我市“低保对象”统一管理,此次修订联动机制,删去该项目内容,并明确符合多个补贴条件的对象,不重复享受补贴,避免了同一困难人员依照不同补贴对象规定重复享受补贴的情况。

解读

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联动机制启动后,按每人每月补贴当年*低生活**标准的10%。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补发前三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以后逐月发放。符合多个启动条件的,不重复补贴。元旦春节价格补贴按当年*低生活**标准,于次年1月份发放一个月的价格补贴。此次修订联动机制,临时价格补贴标准统一为低保标准的10%,并删除对低保标准上调当年只进行差额补贴(按低保标准的5%)的规定,进一步简化补贴标准。低保补贴标准比原政策提高一倍。临时价格补贴和元旦春节价格补贴的资金均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在市价格调节基金不敷使用时,在市财政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市民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市监察局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及贪污、挪用、截留补贴款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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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下限含本数,下同)

2、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

3、居住类中水、电、燃料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

4、食品类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

以连续3个月为动态监测期,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联动机制。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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