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公开征求意见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据***电 ***总理**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明确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例如土地与住房的关系问题,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所谓“小产权房”的问题等,都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只有明晰产权,才谈得上市场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使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特别是土地法制订进程的重启,变得势在必行。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坚定不移推动下去,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财产权问题就会显现出来。法律该修的修,该立的立,全面深化改革将获得更多的“地”气。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研究员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爽约、要“交卷”的态度。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但扎实的技术性工作也可能起到“倒逼”作用。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的破题,都会感受到“倒逼”的压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标是保护财产权利,保护市场交易安全,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方便创业。如此,社会公众层面将对管理改革和创新形成“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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