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优惠政策门槛降低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熊晓艳 昨日,江门市住建局公布了今年下半年江门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从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在江门市购房时若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不超过8430元/㎡者,若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1.5%的契税优惠。按照每半年调整一次的新标准,此次优惠比此前标准下降190元/㎡,而且江门大部分购房者均可享受该优惠。

2005年,住建部为稳定住价,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标准,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20%。近4年,由于江门房价上涨较快,该标准中的成交价格上限也从2011年上半年的6533元/㎡,上调至今年年下半年的8430元/㎡,其间最高为8624元/㎡。

此次新公布的标准显示,下半年享受优惠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430元。据市住建局刚公布的主城区房地产报告显示,江门楼价成交价在8000元/㎡以上的住宅成交量仅为14%,而面积在144㎡以下的新建住宅成交套数也高达91%。由此来看,江门绝大多数的购房者均符合上述契税优惠政策。

据江门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一般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可减半即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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