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欠了25万 二十年后需还180万?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杨亮 49岁的赵平华1994年给珠海平沙镇政府开办的平沙砖厂做工程,被拖欠25万元工程款,二十年后仍未讨回,不久前法院委托会计所计算利息后,这笔债务变成了180多万元。对于法院委托计算出的利息,欠债方称当事人利息计算有误,此前已还款80多万,实际欠款仅约20多万。

债主称遭拖欠20年家庭被拖垮

纠纷始于1994年。赵平华当时成立平沙华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并以约30万元的价格承接了国有企业平沙砖厂的装修工程,但工程完工后,企业仅支付几万元就无力偿还后续工程款,他只好起诉法院追债。法院判决书显示,截至1996年12月底,平沙砖厂共拖欠赵平华工程款本金25万,利息9万多,总计34万余元。

赢了官司,赵平华至今却仍未讨回债务,1997年法院曾强制执行,查封了砖厂的资产和设备并拍卖,但也只偿还了二三万块钱。

欠债改变了赵平华的人生轨迹。他抱怨,自己原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当初为了做工程被开除,后来工程款一直要不回来,公司破产,他一度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穷困潦倒,直到1999年平沙镇政府才让他承包了平沙工会泳池,每年1.75万元的租金用工程款来抵扣,但泳池生意一般,一年只能做四个月,仅够维持生计,如今近二十年过去,他和妻子、两个小孩仍买不起商品房,一直寄居在父母的老房子里。

欠债者称“多出一倍明显不合理”

为了讨回工程款,赵平华多年来四处奔走。今年6月,经法院摇珠选择了一家会计所计算欠债金额,确认平沙砖厂自1996年至今,欠款共计180多万,其中利息163万余元,扣除此前陆续支付的84万余元欠款,尚欠100多万元。但赵平华说,他近日多次追债,平沙砖厂和平沙镇政府却耍起了“老赖”,拒绝归还。

承接这批历史债务的平沙镇国有企业振平控股公司一名负责人昨日下午回应,这笔债务属于历史遗留债务,债务的利息应该按照1996年的标准支付同期利息,但会计所现在却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支付同期利息的2倍,使原来的80多万元利息变成了163万,这种算法是错误的,“如果是支付同期利息,还欠多少钱我们即便砸锅卖铁也会马上归还,但现在多出了一倍明显不合理”。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法院委托会计所计算的金额是正确的,按照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任何人欠债,法院判决后并强制执行,当事人仍未归还的,这些欠债所产生的利息就应按两倍同期利息的标准计算,目的是惩罚欠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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