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服役”出租车得尽快“下岗”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石岐乳鸽 

(细品世态,入骨入味)

新闻回放:近日,多名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证实,今年8月1日,中山市骏宇出租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100台车牌号以粤TZ开头的出租车,营运汽车从业资格证到期。(8月7日南都中山读本)

出租车是城市*主要的大众交通工具之一,目前中山有近200台出租车(包括骏宇、小榄等公司)的营运证业已到期,但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出租车并没有按规定退出市场,而是在继续“超期服役”,这里面所潜伏的安全隐患,着实令人堪忧。

营运证期满的出租车为何仍在运营?一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将其归咎于“中山现在打的难,新车又没有补充到位”,并表示他们也是“按照交通局安排才这样做的”。如果此说属实,那么,交通局的这一做法就颇值得商榷。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若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项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而交通局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进行公开听证?有没有形成一个具有行政效力的正式文件,并向具有管辖权的上级行政机关申报备案?若仅仅只是很随意的一个“安排”,就让面临到期报废的出租车得以起死回生,得以在“无证经营”的非法状态下继续运营,这样做是否合理合规暂且不论,至少,也算得上是不够严谨,显得过于草率。

固然,在当前运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一下子让近两百台到期出租车退出市场,确实会令市民出行更加雪上加霜。但填补运力缺口不能以牺牲交通安全为代价,关键,还是要靠**加大投入,在淘汰到期出租车、更新出租车经营权的同时,还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出租汽车的总量、比例和投放速度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为市民方便、舒适、安全出行提供可靠的硬件**,不要将希望寄予出租车“带病工作”或“超期服役”上。●梅广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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