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制度被控两大“罪状”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一家4S店的成立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经销商屈从于汽车厂家大量进货,导致汽车流通领域频出“压库”现象。

旧政弊端

取消汽车品牌授权制度

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在国内车市中再掀狂澜,也注定成为车企与经销商联姻十多年来*难忘的一个“七夕”前夜。

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制度起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0号令,经2004年12月8日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初衷是为解决汽车产品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供应商、经销商的设立条件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均作出了明确划分。其中,备案管理与企业授权成为政策**以来*大焦点,同时也是制约经销商市场行为的两大掣肘。

“罪状”一:备案管理耗时耗力

根据既有的《办法》,要想成为一家汽车品牌经销商,除了具有*立法人资格、拥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些过硬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经历一系列复杂审批才能*终设立。

*先,申请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申请人要先将相关材料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申请人,要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报送拟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1个月以内上报***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委员会对申请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进行评估,评估意见作为审批、备案的参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查验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后,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申请人持予以备案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弊端]

如此一来,作为打算从事汽车销售与服务的经销商,需要的不仅是庞大的资金用于前期维护,而且还特别耗费时间,一来二往中也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物力。因此,在业界看来,叫停汽车经销商备案也是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表现。备案程序的取消,对于企业和经销商而言,不仅响应了***提出的企业工商注册程序简化的要求,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从而大大提升建店效率才是经销商乐于看到的眼前利益。

“罪状”二:授权致厂、商地位悬殊

既有《办法》中另外一大焦点来自企业授权。《办法》施行之初,原本是为了*大限度将产销分开,实现区别管理,有利于行业正规发展。但对于汽车品牌销售而言,现实中却对厂家企业相当依赖。具体表现在:

一是设立。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连锁经营应当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设立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持汽车供应商对其授权和同意设立的书面材料,才能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是网络规划。由汽车供应商为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及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实施网络规划。汽车供应商拥有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名单的权限。反之,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则不得提供汽车资源。

三是日常经营。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并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销售。

[弊端]

如此一来,厂家与经销商从携手之初的分而治之惨变为后天形成的依附关系。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和消费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出现,单纯卖车的盈利模式已日渐打破,经销商屈从于汽车厂家大量进货,导致汽车流通领域频出“压库”现象。本来赖以生存的汽车售后保养一块,随着国内反垄断的大势兴起,也彻底断了经销商杀鸡取卵的后路。

[他山之石]

国外的几种汽车销售模式

专营店

一般实行单一品牌或单一品牌的特定产品销售,主要有3S销售方式、4S销售方式和5S销售方式。

汽车连锁店或汽车超市

汽车连锁店或汽车超市一般采用代理或经销方式,进行汽车产品的经营和销售。汽车超市一般是在单一区域经销多个品牌的汽车,而汽车连锁店则是在多个区域经销多个品牌的汽车。

汽车大卖场或汽车大道

该销售模式是选址特定的区域建立若干品牌的专卖店,例如道路两侧或封闭的大型市场。

直销

分网络直销、电话直销等。网络直销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可以直观地为购车者提供车辆的图片、性能配置、价格、提货及运输方式等介绍,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车辆颜色确认、外观模拟、费用支付等,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电话直销主要是采用数据挖掘,对潜在客户进行电话沟通、介绍产品,从而吸引客户购买。

[全球连线]

其他国家如何卖车?

美国:4S店、专营店并存

美国传统的汽车销售体系是从制造商到经销商再到顾客,每个地区设立地区机构负责产销关系,同时设有配件中心供应配件,还设有负责修理及培训的维修中心。目前,美国汽车销售的主流模式仍然是特许经营,汽车专卖店形式,但销售和售后基本是分开的,只有具备一定规模后才兼备两个方面。

近年,美国也出现了汽车商业一条街这种规模比较集中的销售模式。另外,售后方面也逐渐分离出汽车金融、保险、改装等行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日本:*立经销商+厂家直销商

日本的汽车销售模式,既有*立经销商,也有通过厂家出资经销商进行销售的流通模式。其汽车销售流程图为:汽车生产厂家→*立经销商→零售店(营业所)→顾客;直销商(厂家出资)→零售店(营业所)→顾客。

韩国:汽车生产厂家直接销售

韩国采用的是由汽车生产厂家直接销售的流通模式。其汽车销售流程图为: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生产厂的销售分店→顾客

欧洲:遏制4S店,各国统一市场

欧盟作为目前对于垄断行为制裁*严厉的地区,针对这种4S专营店暴露的行业垄断问题,已经采用了“开放汽车销售形式”,他们重新制定适应新行业环境的模式,将销售和维修完全分开,并且改革汽车销售办法,允许经销商多品牌授权经营。2005年欧洲**《汽车销售服务新法规》,鼓励专业化销售和维修,但不设品牌壁垒。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月娥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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