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退赃款被返还”激发热议,深圳市查察院回应:不存在多退赃更不存在返还
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8日,一条“深圳**自动退赃90万元后因多退被返还30万”的新闻出街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荒诞乖张”、“居然吐出来了”的评论不停于耳,也有过*的网友求全谴责“查察官打酱油”。原本只是街道法律队员的纳贿案,一时候却成为了社会存眷的热点话题。当晚,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查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还原了相关事实。该负责人暗示,不存在“被返还30万元”的环境,而被媒体报道出的“**退赃90万元”也并无事实按照。
原本只是一则街道法律队长的纳贿案件,却因“退赃被返还”的工作,弄出了**的风浪。7日,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法律队队长张庆云**纳贿一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开庭审理。次日,有媒体报道称“张庆云归案后,自动退赃90万元,但*终被指控收纳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庆云本人,今朝已返30万元。”
深圳市人民查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在接管记者采访时暗示,按照告状书的指控,张庆云被指控收纳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案发后,张庆云退赃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不存在多退赃款的问题。”负责人暗示“告状书上是有的,是不会犯错的,**的事实也长短常清晰的。”
这名负责人向记者强调,不存在张庆云自动退赃90万元,而是其对检方指控的纳贿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进行了退赃,更不存在“张庆云被返还30万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