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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深圳皇庭店居然是无证经营,吃货们惊讶吗?市食药监局启动查处食品无证经营“清雷”行动,8月11日行动当天查封两家知名餐饮机构,昨日,位于南山海岸城的知名海鲜餐厅“8号水产市场”和“虾海岸”海岸城店也被查封。
值得注意的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出现了不少食品经营商“*跑”现象,即“有照无证”经营。虽然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宣传,告诫经营者必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但“依然有很多餐饮单位的负责人认为,取得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了”。
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无疑是把目光聚焦在“放权”,是转变监管方式的有效举措。但对于食品企业而言,一些餐饮机构迟迟未拿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建设有不合规定之处。问题在于,经营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甚至无法通过许可审批,颁发“营业执照”岂不成了一种误导?“营业执照”无关痛痒,还要“先于”许可证,这样的“优先”又有多少实质意义?
从另一个角度说,处罚不是目的,防范才是关键。许可证为食品安全“前置把关”,而“许可证”的后置审批,又为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甚至会形成一定的空当,与食品安全的“防患于未然”背道而驰。从行政许可角度看,如果不能简化手续和程序,“前置与后置”只是一个“朝三暮四”的游戏。
更关键的在于,“宽进”之后,“严管”压力非常大,给后续监管带来难题。即便有“无证经营面临违法所得5-10倍的罚款”的惩罚性规定,但重罚不是**药方,法律的**性取决于法律是否有效执行,像“外婆家”深圳皇庭店,“23天经营额在**元左右,若按违法收入5-10倍进行处罚,罚款额或超500万元”,明显存在“鱼大不上钩”式尴尬,能否取得预想中的处罚效果,要打上很大的问号。如果遭遇执行难,“纸面上的法”难以转化为“行动中的法”,*终将会伤害到法律自身的**性。
其实,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管多了,还有该管的没有管,行政审批改革也不只是一味地放权,也包括厘定“放”和“管”的边界,对管理事项的合并调整。查处食品无证经营“清雷”行动,实质是监管工作陷入“灭*”的泥潭,无疑是许可证后置所致。从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出发,不妨实行并联审批,让“证照”合二为一。事实上,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重要的改变,就是一个部门管到底,消除“齐抓不管”的多头现象,而营业执照与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合并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总之,食品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后置”容易产生“先上车后补票”式错觉,带来不可估量的后遗症,不妨将“前置”进行到底。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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