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梅沙水连续三周“粪”超标

2014-08-14来源 : 互联网

  对于喜欢去大梅沙游泳的人来说,下面这组数据可能会让你觉得**。

  深圳市人居委于6月3日、9日、16日对大梅沙海滨浴场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粪大肠菌群分别为3400个/L、7500个/L、3500个/L,超出海滨浴场适宜游泳的标准限值(2000个/L)。市人居委表示,该结果与入园游客量太大有直接关系。为控制客流量保护环境资源,盐田区正研究对大梅沙实行旅游旺季收费,目前已草拟方案,将上报市**。

  水质连续三次抽检不达标

  为及时掌握大梅沙海域水质状况,每年6-9月期间,深圳市人居委每周都会对大梅沙水质进行一次监测。不久前,深圳市人居委向盐田区**发送了一份《关于通报大梅沙海滨浴场水质监测结果的函》。

  函中写道,大梅沙海滨浴场6月3日、9日、16日的粪大肠菌群分别为3400个/L、7500个/L、3500个/L,超出了海滨浴场适宜游泳的标准限值(2000个/L),连续三周评级为差,水质类别判定为不适宜游泳。“以前我们只知道大梅沙的水质很差,具体的量化数据还是**次掌握。”盐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游客量大、素质良莠不齐,在海水中随意大小便的现象很常见。

  函中称,大梅沙海滨公园内粪大肠菌群密度主要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由于我市6月中上旬持续高温,6月1-2日、7-8日、14-15日连续三周周末大梅沙累计入园人数均超过10万人,严重超过浴场负荷,尤其是6月1-2日端午节期间,单日累计入园人数达16万人次,创历史之*。

  深圳市人居委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连续三周的监测结果来看,大梅沙水质属轻微超标,基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不过少数敏感人群可能会感到不适。

  大梅沙早已不堪重负

  不少市民对大梅沙既爱又恨。大梅沙海滨公园于1999年5月1日建成,同年6月18日向公众免费开放,曾被列为深圳市委、市**199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公开数据显示,该公园总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沙滩面积12万平方米,沙滩全长1.2公里。

  建成后,大梅沙海滨公园在短短两三年内成为深圳*具知名度的标志性旅游景区,“梅沙踏浪”跻身“深圳八景”,是深圳市民和游客*喜爱的休闲度假目的地之一。近年来,随着大梅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游客已从建园之初较单一的深圳居民扩大到珠三角游客,甚至省外游客。

  根据大梅沙海滨公园海滩及生态资源承载能力和公园规划建设的设计文件规定,公园的平均游客容纳范围为1.2万-3万人。实际情况是,2003年,大梅沙日接待游客*高数量突破10万人次,2004年突破12万人次,2005年突破15万人次,2009年更是达到32万人次。

  “高峰期的客流量已超出公园设计和合理容量的5至10倍,大梅沙海滨公园和近海水质已不堪重负。”盐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超过合理容量的游客造成大梅沙海滨公园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深圳市海洋环境与资源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年至今,大梅沙海域共发生赤潮9次,赤潮生物主要为夜光藻,赤潮的成因据分析与海水受到污染有直接的关系。

  客流超量给日常管理也带来相当大的压力,管理成本逐年增加。南都记者从盐田区了解到,该区每年投入大梅沙的管理成本超过2500万,主要用于园内硬件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

  对策

  当前 限时限量效果不佳

  为了给大梅沙减压,盐田区从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在旺季高峰期限时限量管理模式。在此之前,大梅沙一直是24小时开放。

  试行限时限量管理模式后,大梅沙每天只开放19个小时,从上午6时至次日凌晨1时。在入园人数方面,园内游客*高限量为5万人,实行动态监测,发布预警信息。当大梅沙海滨公园园内人数达到3万人时,提醒游客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前往大梅沙;当大梅沙海滨公园园内人数达到4万人时,建议市民尽量不要进入大梅沙;当大梅沙海滨公园园内人数达到5万人时,实行游客入园限量管理。

  事实上,限时限量管理模式施行至今,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今年端午节三天小长假,风光旖旎的大梅沙变成了散发恶臭的垃圾场,虽然园方在沙滩放置了600个垃圾桶,但滚滚人潮仍给大梅沙留下了362吨垃圾。据盐田区城管局统计,由于游客人数**,大梅沙海滨公园近年的垃圾量都在1万吨以上,*高单日垃圾生成量达155吨。

  未来 盐田研究旺季收费管理

  由于限时限量管理模式解决不了问题,近日,盐田区**正研究对大梅沙实行旅游旺季收费管理,控制客流量的同时保护公园的环境资源。目前已草拟方案,将上报市**。

  方案中提到,大梅沙游客量主要集中在每年5月至10月的旺季,平均每天达5万-7万人,其余月份的游客量则非常少,远没有达到设计容量,对旺季实行收费管理,以市场调节分流高峰期人流,减少高峰期客流压力,既可避免人流过量带来的种种问题,又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方案中还提到,对大梅沙实行旺季收费可以确立游客与公园管理之间的消费与服务关系,确立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游客合理合法权益。管理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照行业标准配备救生、清洁、保安人员和更前、储物等设施,如发生溺水死亡和台风等恶劣天气造成海浪伤人事件,门票所包含的保险可以为游客提供相应补偿,依法合理解决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

  对于大梅沙海滨公园的收费标准,盐田区的设想是,标价拟与小梅沙旅游度假村的收费标准保持一致,为30元/人·次。“收费不是目的,而是分流失控超量人群的手段;不是为了增加收入,而是为了保护公众和资源安全。”盐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大梅沙海滨公园所得收益,将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全部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大梅沙海滨公园的环境保护、景观建设和设施维护,以及支付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采写:南都记者 叶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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