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审议通过重点服务业企业扶持办法等多个文件67家企业获扶持 扶持金最高超1500万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李拉实习生尚旭旭萝岗区常委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2014年鼓励**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和《鼓励引进**产业项目试行办法(修订稿)》(下称《试行办法》),萝岗区内一批大型批发零售业企业将可获得超过1500万元的扶持资金。据悉,区内共有67家**服务业企业符合扶持范围。

今年扶持政策主要考虑从三个方面对**服务企业进行扶持:一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继续对**服务业企业2014年堤围费进行扶持;二是鼓励企业立足该区发展,继续设立**服务业企业高管“鼓励奖”和“****奖”,对企业高管实施奖励;三是对**服务业企业员工子女教育扶持及办公场地、车位租金补贴。根据这一要求,今年共有67家企业达到门槛要求,其营业收入占批发零售业收入总额的90%以上,覆盖面较广。

根据此次通过的《扶持办法》,2014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不含3亿元),且2013年已纳入该区统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可获得堤围费、高管奖励、办公物业租金补贴等三方面合计1511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租用区内办公物业和车位租金的补贴,是该项政策的另一个亮点。今年上半年开始,该区楼宇物业租金逐步推行市场化,并对企业物业租金由暗补改为明补。

着重于引进重大项目落户的《试行办法》,则主要对2013年版《鼓励引进**产业项目暂行办法》的政策期限和适用范围作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将政策有效期由原来的一年延长到“试行3年”。该政策目标瞄准世界500强、央企、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一批落户后能迅速作出经济贡献的企业,通过设立一次性落户奖、经营贡献奖、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吸引其进驻萝岗区。

[背景]

据悉,萝岗区批发零售业企业目前大多数已进入成熟期、基数较大,难以出现以往的高速增长;加之批发零售支柱行业的钢铁贸易企业受钢材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难以再有明显增长;新增批发零售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年商品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5家。因此区内**服务业企业普遍提出,希望能继续出台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快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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