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 “家暴法”至今未完成立法,行政长官候选人崔世安**争夺本年内、*迟来岁初向立**提交法案。认同不该该“一刀切”全列作公罪,严重的当然列公罪,但“嘈下交”、“小小肢体动作”的轻细部门则值得商榷。
有与会者认为,对严重的家暴行为列为公罪,社会遍及认同。但对于一些轻细的家庭胶葛,建议澳门特区当局应谨慎考虑社会各界定见。同时但愿**尽快完成有关法案,**妇女权益。
崔世安**争夺本年内、*迟来岁初向立**提交法案。他提到,“家暴法”*初阶段时,很是果断全列作公罪。但后来经社会会商后,又认为澳门协调社会是否小小冲突就列作公罪?他听到一些定见认为当局应设中心处所,如教导中间让**消消气、静一静。
崔世安认为大部门家暴应列作公罪,但轻细“嘈下交”、“小小肢体动作”的部门则值得商榷。因若全列作公罪,就有榨取力量,好难再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