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教你如何避免购车“陷阱”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霍瑶实习生曾美玲通讯员粤消宣 看车时车身太脏看不清,提车时才发现车身有刮痕。日前,消费者杨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4S店在销售环节隐瞒真实情况。据省消委会统计,7月份全省汽车投诉比例有所上升。

新车有划痕4S店拒换

据了解,杨先生于7月初在广汽丰田**店购买丰田凯美瑞汽车,签订合同并交了定金。“当时看的车外观很脏,销售人员让我放心,称车的外观没问题。”杨先生说,对方还表示这辆车会拉回去清洗、检测,并**如果提车时发现该车有问题可以不要。谁知,到了提车之日,杨先**现该车前保险杠左右有多道划痕。杨先生提出换车,但被销售员告知: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必须是发动机或是油路等有问题才换,其他像外观上的问题则不换。交涉未果,杨先生投诉到消委会。经调解,该店坚持不予换车,只同意以现金补偿。杨先生*终接受该方案。

省消委会:委托上牌也应签合同

据省消委会统计,7月份关于汽车投诉主要体现在:新购保时捷轿车汽车质量差;宝马车行驶三天多次出现故障;汽车空调出风口现裂纹责任难分;变速箱漏油;销售环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等。省消委会分析发现,消费者在购车时一般遵循以下步骤(委托4S店上牌):选车型谈价格-确认车辆-缴费-上牌-提车。消费者往往在*后提车时才发现4S店通过隐瞒缺陷的手段欺骗消费者购车,而4S店则以汽车缺陷在汽车三包法中不构成退换车的条件为由,不予退换,只能修补。

省消委会提醒,在以上过程中,法律关系分两部分,**部分是消费者在4S店购买汽车,第二部分则是消费者委托4S店办理上牌。如消费者发现4S店在售车时(**部分)通过隐瞒、欺骗的手段使消费者购买汽车,则应以《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为依据,要求4S店承担法律责任,而不适用汽车三包法中关于退车标准的规定。如果消费者提车时发现汽车出现损坏(如4S店在上牌时汽车发生碰撞、剐蹭等),则应根据消费者与4S店签订的上牌委托合同处理。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委托4S店上牌时应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出现问题时可以依照合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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